Wednesday 16 April 2008

我想當正常人

工作這些年來..
莫名的養成“變態“的工作態度,
每天工作12~16小時是“正常“,
八點以前下班算“早走“,
上班時間從不休息, 
就算中午吃完飯也趕緊做完手頭上的事..
下班以後就算有約,
也得先把手頭上急事完成才會走人,
整個就是變態吧!?
這陣子跟所謂的“公家機關“連絡事情,
讓我感受到何謂“正常“的工作,
某天在下午一點多打電話到學校,
語音信箱很貼心的提醒 “目前學校還在午休時間, 請稍後在撥“
直接幫你把電話擋掉了, 午休時間也不會受到外界的電話干擾, 贊!
之後也是在下午一點多打電話到英國文化協會詢問,
總機小姐很貼心的說 “我們午休時間到1:30,你可以過5分鐘後打電話詢問嗎? 謝謝"
休息時間就是休息時間, 等時間到了才開始做事! 我喜歡!
這才是王道!! 也是我下個工作目標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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